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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寧海縣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公務員公告
      發佈機構:寧海縣政府   發佈時間:2007-11-26  訪問次數: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7〕1號)精神,根據中組部辦公廳、人事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公務員試點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組廳字〔2007〕13號)和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事廳《關於做好2008年全省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公務員工作的通知》(浙組〔2007〕40號)要求,經研究決定,2008年全縣繼續開展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08年全縣計劃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公務員1名。

二、報考的範圍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的範圍對象

報考的範圍對象為:本縣行政區域內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正職滿2年的人員;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副職滿3年的人員;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正、副職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的人員(任職時間計算到2007年12月31日)。

“現任”是指截止到2007年10月26日仍擔任村黨組織、村委會正、副職的人員。

(二)報考的基本條件

報考的村幹部,應具有以下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德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農村工作經驗豐富,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

4、年齡在18至40周歲(1966年11月25日至1989年11月25日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任職期間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處分或者刑事處罰的;

3、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試錄用的程式和方法

考試錄用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採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推薦、報名和繳費。2007年11月26 -28日。符合條件的村幹部持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的推薦書〔可向所在鄉鎮(街道)領取〕和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學歷證明(原件、複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張,到寧海縣委組織部幹部二科現場報名並接受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2008年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公務員報名錶》,並繳納考試費。

報名繳費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

(二)領取准考證。2007年12月27—28日。已繳費人員到寧海縣委組織部幹部二科領取准考證。

(三)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為2007年12月30日。報考人員同時攜准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准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和《農業農村工作知識》,滿分均為100分。

本次考試範圍以《2008年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省人事編制網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寧波考試網下載。

筆試後,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本縣組織人事部門在上線人員中,根據錄用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上線人數)確定面試對象,並在寧海黨建(www.dfdj.gov.cn/nh/)、寧海縣人事局人事人才資訊網(www.nhrs.gov.cn)上公佈。

面試納入2008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範圍,由縣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60分及以上者進入體檢。面試時間地點由縣組織人事部門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考察參照寧波市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核辦法執行。如在考察工作實施前,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出臺公務員錄用考察和政審的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考察的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等,可試行民主測評、考察預告、經濟責任審計等辦法。

體檢、考察由縣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

(五)公示和錄用。考察結束後,按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佔50%合成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由縣組織人事部門在考察合格者中,按招考指標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情況在擬錄用人員所在村、所屬鄉鎮(街道)機關和寧海黨建(www.dfdj.gov.cn/nh/)、寧海縣人事局人事人才資訊網(www.nhrs.gov.cn)上公示7天。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式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審定後,由市組織人事部門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對在任職期間獲得各級表彰獎勵的,在錄用時不實行加分辦法。

確定錄用的村幹部,原則上應安排在鄉鎮工作,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再兼任原職務。

四、任職和定級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可以任科員職務。

五、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已經報名並繳費確認參加2008年全省各級機關公務員招考(四級聯考)的考生,可以再參加本次招考,但視作放棄四級聯考資格(原報名費將返還)。 

(三)筆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考發[2007]32號)執行。

(四)縣組織人事部門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針對公務員考試的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組織人事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五)本次考試錄用工作諮詢電話:市委組織部87185117,市人事局87186203、87186204,縣委組織部65566100,縣人事局65566610。監督電話:87182825。

中共寧海縣委組織部

寧 海 縣 人 事 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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