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適應我縣教師隊伍建設需要,根據市、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精神,結合本縣師資隊伍實際,決定在2008年應屆師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中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共招聘教師254名。其中高中教師45名,初中教師77名,小學教師108名,職高專業課教師22名,電大學院教師2名。具體招聘職位、指標、專業等要求詳見《2008年寧海縣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一覽表》(附後)。
二、招聘範圍和對象
1、寧海生源第二批次及以上錄取的2008年應屆師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和寧波大學五年制小教大專應屆畢業生(不含其他師範類大專畢業生)。
2、寧波生源第二批次及以上錄取的省內師範院校2008年應屆師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和寧波大學五年制小教大專應屆畢業生(不含其他師範類大專畢業生)。
3、省內生源北京師大、東北師大、華東師大、華中師大、西南師大、陜西師大、浙師大、浙大、杭師大、寧波大學第一批次錄取的2008年應屆師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和各高校200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專業對口)。
4、省外生源2008年應屆全日制重點大學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專業對口)和北京師大、東北師大、華東師大、華中師大、西南師大、陜西師大、浙師大第一批次錄取的2008年應屆師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機械專業為2008年應屆師範類、非師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第二批次及以上錄取的)。
5、體育、美術、心理學學科(職位)限招寧海生源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教育工作。服從分配,願意為農村教育事業作貢獻。
2、身體健康,符合從事教育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備從事教師工作的專業技能、組織協調管理和口頭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4、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與學歷證書(與報考專業對口,非師範類機械專業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教師資格證書放寬到2010年7月1日前取得)。
5、縣外生源報考者須在寧海從教服務8年以上。縣內生源須從教服務5年以上。
6、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式與辦法
招聘採取公開報名、統一測試、體檢、擇優聘用的程式進行,具體為:
(一) 報名
採取網路報名的辦法,不再組織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08年4月10日8:00-30日17:00時止。
報名網址:寧海縣人事局人事人才資訊網(www.nhrs.gov.cn)。
具體辦法:報考者登錄寧海縣人事局人事人才資訊網註冊並報名(僅註冊不報名無效),根據招聘職位要求,仔細閱讀有關內容,如實填寫報名錶及相關材料資訊(不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每人限報專業對口的學科,多報的職位無效。期間,不作資格審查,逾期不再受理註冊及報名。報名結束後,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進入面試,並自行下載面試准考證。
(二)測試
測試時間定於5月10日,內容詳見准考證,測試以面試形式為主。測試時須帶身份證、學生證、面試准考證、就業協議書等。面試採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60分及以上者有資格進入體檢。其中體育、音樂、美術、職高學科(職位)等需增加技能測試,分值100分,按面試60%,技能40%比例計算測試總分。
面試形式為報考學科教材內容的說課和評委提問。根據報考者口頭表達、儀錶教態、綜合分析、解決問題、反應速度、邏輯層次、專業知識面、教育學心理學應用、教材處理、教案、板書等方面的綜合素質評分。
測試結束後,按各招聘職位指標數從測試成績高分到低分取足名額後,餘下人員在高中、初中、小學同一學科內,如有職位指標數缺額的,可在體檢前按本人報名時的意願作相應調劑,指標數額招滿為止。
(三)體檢。
根據測試成績、按各擬招職位指標數確定體檢對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計)。體檢參考《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淘汰後職位指標數空缺不予遞補,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者方可簽訂就業協議書。
(四)簽訂就業協議書
按各擬招聘職位指標數從測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簽訂就業協議書對象,並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者與縣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待畢業派遣後辦理聘用手續。
(五)聘用
8月10日前,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持身份證、畢業證書、報到證以及個人檔案辦理聘用手續。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聘用。
1、在報考中有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2、參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或受過各類黨政團處分、刑事(治安)處罰的,有過不誠信行為的;
3、聘用人員8月份由縣教育局統一分配到工作學校,不服從分配或逾期不報到的;
4、不能按時(限2008年8月10日前)取得學歷、教師資格證書的(其中非師範類機械專業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教師資格證書可以在2010年7月1日前取得);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況。
新聘用人員經縣人事局核準,由縣教育局統一分配,按規定實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內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並經考核合格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試用期內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包括試用期間身體不符教師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招聘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聯繫電話:0574-65566610、65259627、65259628、65259611
監督電話:0574-65528530
(六)本公告由縣人事局、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寧海縣人事局人事網:www.nhrs.gov.cn
寧海縣教育資訊網:www.nhedu.com.cn
附件:2008年寧海縣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一覽表
寧海縣人事局
寧海縣教育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教師招聘計劃一覽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