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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貫徹實施意見》(甬政辦發〔2008〕187號)和市金融辦《寧波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甬金辦〔2008〕4號)精神,寧海縣將籌建小額貸款公司。為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穩妥有序地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工作,擬選擇一家管理規範、信用優良、實力雄厚的當地民營骨幹企業作為發起人,現將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申請報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應具備如下條件:(一)管理規範、實力雄厚、工商註冊地在浙江省寧海縣、連續經營三年以上的骨幹民營企業;(二)企業法人代表無犯罪記錄;(三)企業信用優良,無不良信用記錄;(四)企業凈資產在5000萬元以上(截止2007年12月31日);(五)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六)企業2005年至2007年連續贏利,且三年累計利潤總額達到1500萬元以上;(七)企業2005年至2007年累計實繳稅費在2000萬元以上。 二、主發起人報名時所需材料: (一)向寧海縣金融上市辦提交的書面申請;(二)上述條件中的相關指標數據,並附企業2005年至2007年三個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三、報名截止時間: 即日起至2008年8月28日下午5:30。 四、報名地點和聯繫人: 報名地點:寧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政府辦公樓三樓310) 聯繫人:呂徵桅 聯繫電話:65510701,13906602992
寧海縣金融上市辦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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