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创建旅游强县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成为全县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为总体思路,提出了“到2011年,实现年接待国内外游客330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24亿元,旅游经济总收入占GDP比重8%以上,建成长三角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创建中国旅游强县的发展目标。”
《意见》指出,要加大开发投入,推进项目建设。以《宁海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加快生态休闲度假项目建设。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投资发展旅游业,加快旅游区(点)开发建设。要壮大旅游产业,提升产业素质。鼓励景区提升品质、鼓励酒店提升品牌、鼓励旅行社做大做强、鼓励发展乡村旅游、鼓励开发旅游商品、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如对旅游景区新挂牌国家AAAA级的奖励30万元,AAA级奖励10万元,五年内连续上等级给予差额奖励。
《意见》还强调,要强化市场促销,扩大市场份额。强化整合促销,创新载体,整合包装旅游产品和线路,加强与周边县市、长三角城市及徐霞客旅游带节点城市的合作。做好以节促旅工作,打响宁海的生态和文化品牌。要加大基础投入,完善旅游功能。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旅游集散(咨询)中心建设,以及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
《意见》还对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旅游环境进行了明确。要求健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有关部门和各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发展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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