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责任农经员责任
农技员责任林技员基本情况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近年来,中央和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关切和广大基层农技工作者的关心,体现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三农”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为把握当前的有利时机,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立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农技推广新体系和新机制,县政府出台了宁政发〔2007〕40号文件,在合理设定各专业岗位时指出:各镇乡、街道要根据当地农业产业特点和农技推广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农技农村服务中心内部农业、渔业、林业、水利和农机管理各专业岗位的编制,要以省定标准配备的农技推广机构人员数为上限,并因地制宜配备人员,但不得低于省定标准配备数60%的下限,即人员配备下限数必须保证,上限数不得突破。保证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的履行。结合各镇乡(街道)实际以及参照建议定编数,对农经、农技、林技3条线的责任农技(农经、林技)员聘任上限数作了设定,不得突破,设定的聘任上限数见附表:
在确保不突破责任农技(农经、林技)员聘任上限数的前提下,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精心部署,抓好责任农技(农经、林技)员工作的落实,填写好附件1―3表格内容(加盖公章),于3月25日前将表格报送县农林局政工科。
宁海县农林局
二○○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