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个性化定制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 English | Rss订阅
 
首页 走进宁海 县长之窗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首页>>企业频道>>企业动态
我县出台“政策组合拳”推进工业经济“脱胎换骨”
      来源:宁海县政府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8-05  访问次数:
 

  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 肖承云)为应对挑战和抢抓机遇,近日,我县出台“政策组合拳”,全年投入1亿元扶持资金,进一步加快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发展和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全县工业经济“脱胎换骨”。
  在自主创新方面,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每年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资金160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经批准,可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鼓励企业组建研发机构、技术研发与技术成果转化,经批准,企业当年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而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设立宁海县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对列入创新资金的项目给予补助。同时,对企业在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入和科技、管理、品牌、产品、制度等方面的创新,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鼓励措施。
  在扶优扶强方面,我县今年取消了实施8年的实力工程企业评选,制定了一套以亩产、人均产出和社会贡献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工业综合实力20强、最具潜力20佳企业评选。加快培育工业特色产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在规模、纳税等方面上台阶,并建立了相应的激励机制。
  在优化结构方面,鼓励高新技术等产品出口,扶持进口贸易,提高进出口总量规模,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优化利用外资结构,鼓励企业同外资合资合作,加强对外经贸服务。本县各类外贸企业出口本县产高新技术产品,以上年出口额为基数,超基数部分每美元奖励0.05元。
  在节能减排方面,推进节能技术应用和创新。经法定机构检测确认,节能效果达到20%以上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应用项目,给予一次性10万元以下的补助。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对列入清洁生产试点计划并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审核费按实际支出的50%予以补助;对利用本县“三废”或其他再生资源(不包括废金属、废塑料回用)开发新产品的新办或转产企业,且未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经确认后,一次性补助5万元至10万元。
  在服务保障方面,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平台,鼓励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和开展国内经济合作,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设立中小工业企业风险专项资金。

 
【打印】 【关闭】
 
 
相关信息
· 强蛟以创业创新突破工业经济成长瓶颈 ( 2008-08-21 )
· 县纪委从两方面入手着力根治“中梗阻”现象 ( 2008-08-19 )
· 工商开展“助推工业经济创新转型发展”活动 ( 2008-08-18 )
· 县域经济运行平稳 ( 2008-08-18 )
· 县政府举行第26次常务会议 ( 2008-08-18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声明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宁海县党政信息中心主办
宁波金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支持电话:87191971 浙ICP备05016444
Copyright 2006-2008 宁海县人民政府 N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宁海 邮编:315600
宁海县政府门户网站 奉化市门户网站 宁波海事法院网站
宁波市公安局外网 宁波政协网站 宁波市侨办网站
宁波江东检察院网站 宁波市信访局网站 宁波市计算机协会网站
宁波统战部网站 人间弥勒网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 宁波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网站 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奉化人大网 宁波市监察局网站 宁波市委组织部干部学习网
宁波市国资委网站 宁波市农机局网站 宁波司法局网站
宁波体育局网站 鄞州卫生局 宁波市机关党建
宁波法制办 宁波口岸办 宁波市贸易局
宁波市海洋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