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创建旅游强县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创建旅游强县的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开展旅游强县创建工作,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创建旅游强县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旅游局《关于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的战略部署,以旅游规划为先导,加强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有序高质开发旅游产品,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开拓旅游市场,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把旅游业打造成为全县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
二、工作目标
2008年启动创建工作,2009年建成省旅游经济强县,2011年建成中国旅游强县。到2011年,实现年接待国内外游客330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24亿元,旅游经济总收入占GDP比重8%以上,新建4家高星级饭店,创建3个4A级旅游区,2个3A级旅游区,前童镇、强蛟镇、长街镇等镇建成省旅游经济强镇,建成旅游产品丰富、发展环境良好、市场竞争力更强的长三角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协调,政府主导。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对旅游业的主导作用,制定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县政府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规划编制、重点旅游项目奖励、旅游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乡村旅游发展、旅游商品开发、旅游人才培训等;重大旅游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四星级以上酒店和其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年度重点项目;加强旅游规划管理,以规划为依据,加快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拓展旅游项目的综合功能,提高旅游项目的开发水平;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文化等产业规划,要与旅游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旅游景观功能。
(二)整合资源,打造精品。按照《宁海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一带两区多点”为旅游发展的基本格局,加快旅游休闲度假项目建设,重点打造宁海温泉休闲旅游度假区、宁海湾旅游度假区、前童古镇旅游区和十里红妆民俗文化旅游区等龙头产品;完善浙东大峡谷、伍山石窟、东海云顶、野鹤湫、梁皇山等旅游区的旅游基础设施,推进旅游产品的转型升级;加强各旅游区合作互动,打造西部森林观光旅游区、徐霞客古道观光带,优化游览线路,丰富旅游内涵;整合乡村旅游资源,适度有序地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重点发展文化特色明显、以规模农业和旅游区为依托的乡村旅游项目。
(三)完善功能,提升品牌。加快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建设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网络等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的旅游功能;积极推进旅游餐饮服务标准化,开展达标创评工作,努力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加大对高星级饭店建设的扶持力度,引进一批国内有知名度的连锁品牌酒店,适度开发旅游经济型酒店和产权式度假型酒店,积极探索农家特色的乡村旅馆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旅游饭店的结构,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培育旅游商品市场、购物中心和特色街区,促进农副产品、文化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充分挖掘“宁海平调”、“民间婚俗”等宁海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能常年供游客欣赏观看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娱乐项目,丰富宁海旅游的文化内涵。
(四)注重营销,塑造形象。建立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加大旅游整体形象和品牌的宣传促销力度;不断创新载体,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利用开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的宣传效应,整合资源,合力推介,不断扩大宁海知名度;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加大会议高端市场的专题宣传促销力度,积极拓展以杭州、上海为主的长三角地区的会议市场,抓住2008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的机遇,推广以宁海为旅游目的地之一的黄金旅游线,进一步开拓境外旅游市场;加快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系统和网络营销系统,推进与沪杭苏甬等主要客源地城市的旅游网站互联,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建立“风景旅游一体”的行政管理机构,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健全旅游行业服务标准体系,促进旅游行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坚持依法治旅,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形成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市场治理联动机制,完善旅游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和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中高级旅游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及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深化旅游行风建设,建立完善行风督导制度,规范旅游服务行为,提高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08年1月—2008年4月)
1.2008年3月底前,完成专项调研,制订创建实施方案和发展政策。
2.2008年4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和发展政策;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分解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构。
(二)创建省旅游经济强县阶段(2008年5月—2009年12月)
1.制订方案。2008年6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中国旅游强县评分标准(试行)》、《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检查标准》、《浙江省旅游强镇检查标准》、《浙江省特色旅游强村检查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评估分析,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2.组织创建。2009年3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责任分解和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
3.巩固自检。2009年8月底前,组织专门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对所有考核项目自检打分,查漏补缺,建立台帐,保质保量地完成创建任务。
4.迎接验收。2009年底前,迎接省旅游经济强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
(三)创建中国旅游强县阶段(2010年1月—2011年12月)
1.组织实施。2010年6月底前,各责任单位在创建省旅游经济强县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方案,分阶段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2.巩固自检。2010年9月底前,在完成组织实施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考核项目的自检打分,查漏补缺。
3.迎接验收。2011年12月前,形成工作台帐,迎接中国旅游强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底前)
总结表彰旅游强县创建工作。
五、组织领导
创建旅游强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集聚力量,优化服务,合力兴游,扎实推进旅游强县创建工作。县政府将成立旅游强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旅游强县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调研,明确每年度重点创建任务,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把旅游强县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大工作事项的督查范围,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创建旅游强县目标的实现。
附件:1.创建旅游强县标准和责任单位
2.2008年创建旅游强县主要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1
创建旅游强县标准和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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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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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旅
游
经
济
发
展 |
1 |
旅游总收入在各县市中的排名 |
县旅游局、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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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8—10%) |
县旅游局、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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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接待旅游在总人数在400万人次以上 |
县旅游局、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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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旅游从业总人数6000人 |
县旅游局、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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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县景区门票收入1000万元—2000万元 |
县旅游局、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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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年过夜旅游人数150万人次以上 |
县旅游局、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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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旅游产业定位与政府主导机
制 |
1 |
人代会通过的报告明确产业定位 |
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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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县发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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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旅游发展协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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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府出台(财政、土地、环保等)支持旅游业发展政策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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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1000万元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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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召开旅游发展工作会议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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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范建立“风景旅游一体”行政管理机构 |
县编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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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市场促销 |
1 |
拥有年接待量50万—200万人次的旅游区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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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拥有4A级景区(点)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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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景区中英文对照说明及标准的公共信息符号;景区有灯饰夜景或晚间室外游览项目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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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年度旅游市场促销经费保障(300万元)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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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参加国家、省促销会;当地组织促销;有明确形象和主题,年度有计划和目标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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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府对旅游区文物、园林、生态环境有保护措施 |
县旅游局、县环保局、
县文广新闻出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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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0% |
县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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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 |
县水务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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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城区噪声平均值58分贝以下不低于200天(年) |
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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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城区空气污染小于100的天数不低于200天 |
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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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城区饮用水合格率95%;城区污水处理率不
低于50% |
县水务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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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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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旅游接待服务与设施 |
1 |
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地和主要商业街区均设有旅游咨询服务点,接受旅游咨询投诉,提供旅游宣传资料,代办交通住宿预订,提供触摸屏电脑旅游信息查询 |
县建设局、县交通局、
县贸粮局、县旅游局 |
|
2 |
车站码头均设有中英文旅游地图广告牌 |
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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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布旅游咨询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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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旅游接待场所人员能用英语接待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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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国际旅行社或10家以上国内旅行社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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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旅行社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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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3名外语导游或100名普通话导游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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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旅游交通可进入性:有高速公路出口、通往城市等级公路上交通标识规范 |
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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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境内旅游交通:车站码头有旅游专线巴士或出租车服务、有高等级公路通往景区、通景区公路有规范旅游交通标识牌 |
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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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客床位总量满足80%以上游客需求 |
县规划局、县土地储备中心、县旅游局、县贸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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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有四星、五星饭店;旅游饭店星评率达70%以上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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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旅游饭店的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
县旅游局、县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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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乡镇及景区家庭旅馆床位300—800张 |
县公安局、县贸粮局、
县旅游局、有关镇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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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旅游餐饮管理标准化,食品卫生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有地方特色风味较集中餐饮特色街区 |
县贸粮局、县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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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购物:城区有步行商业街、有旅游商品纪念购物
市场或夜市、有地方特色旅游纪念品 |
县贸粮局、县供销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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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有常年为游客提供的地方特色文化活动 |
县文广新闻出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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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景区购物点、餐饮场所旅游厕所设置合理、卫生良好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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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城区、景区合理设置公共电话亭,城区有外币兑换点 |
县电信局、县人民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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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旅游市场管理与人才培养 |
1 |
旅游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建立市场治
理联动机制 |
县旅游局、县公安局、
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县卫生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 |
|
2 |
旅游市场建立质量监管执法机制 |
县编委办、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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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旅游投诉机制完善,近2年旅游投诉圆满解决率100%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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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旅游市场规范化运作,没有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从事旅游业务的 |
县旅游局
市工商局宁海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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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围追兜售、尾随强卖现象、旅游购物场所
无假冒伪劣商品 |
市工商局宁海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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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旅游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健康,无“黄赌毒” |
县公安局
县文广新闻出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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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单位 |
|
五、旅游市场管理与人才培养 |
7 |
旅游应急救援体系完善,旅游安全制度健全 |
县安全监管局
县卫生局、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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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全县近两年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
县安全监管局、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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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率达到100%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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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旅游精神文明建设有机构、有规划、有部署 |
县文明办、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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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旅游业获得国家、省、市先进称号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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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职高或中专设立旅游班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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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旅游企业直接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比重95%以上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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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
分
项
目 |
1 |
旅游部门牵头评审旅游投资项目的立项、规划和土地出让,确保旅游发展规划实施 |
县发展改革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规划局、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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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拥有国家级称号旅游资源3个以上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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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民营或外资投资开发实到上亿元的旅游项目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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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乡村旅游资质认定有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农家乐特色示范村,省休闲渔业基地称号 |
县农办、县旅游局、
县海洋渔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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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温泉、游轮等高品位休闲旅游项目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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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通旅游信息网站并与“浙江之旅”链接、
免费提供当地旅游资源宣传册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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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电台、电视台及当地主要报纸有固定的旅游栏目 |
县广播电视台
县新闻中心、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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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旅行社获全国百强、省五十强、市十强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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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城区有火车站,100公里内有民用机场 |
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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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引进著名饭店集团品牌国际前十或国内前十 |
县旅游局、县贸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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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入境旅游1—5万人次 |
县旅游局 |
附件2
2008年创建旅游强县主要任务分解
县公安局
1.加强综合治理,优化旅游发展软环境。
2.会同旅游部门完善城区旅游标志标识。
县交通局
1.做好通往东海云顶、浙东大峡谷、梁皇山等旅游区道路扩建、改建、安全防护的指导工作。
2.会同旅游部门做好通往旅游区道路的标志标识工作。
县农林局
1.做好东海云顶旅游区整体包装、招商引资工作。
2.牵头做好通往东海云顶旅游区道路扩建工作。
县旅游局
1.指导、督促、协调创建旅游强县工作;指导有条件的镇乡、村创建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及乡村旅游示范点创星工作。
2.做好宁海湾、前童古镇、伍山石窟、东海云顶等重点旅游项目前期包装、招商引资的指导协调工作。
3.完成温泉三期项目建设和温泉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
4.做好旅游饭店空间布局的策划以及 2家社会规模饭店的创星工作。
5.做好温泉休闲旅游度假区创4A、梁皇山旅游区创3A工作。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高级管理人才、一般从业人员、导游员进行分批次培训。
县贸粮局
完成宁海餐饮业发展规划。
县供销联社
1.延伸景区购物点1—2个。
2.规范管理名特优购物中心,提升品牌。
县城管局
1.配合旅游部门在城区设置旅游广告。
2.规范广告宣传,营造城市旅游形象。
宁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推出一家星级宾馆土地挂牌。
县资产经营公司
推出一家星级宾馆土地挂牌。
长街镇
1.完成伍山石窟旅游度假区规划修编。
2.开展旅游度假区招商引资,做好政策处理、项目包装、土地报批、挂牌等前期工作,并启动建设。
3.启动建设1个以上乡村旅游点。
力洋镇
1.会同县农林局做好通往东海云顶旅游区道路扩建工作。
2.金塘庄园创建省三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
岔路镇
做好通往浙东大峡谷旅游区道路完善、改造工作。
前童镇
1.完成古镇入口区等有关项目的政策处理工作。
2.完成古镇核心区的三线下地和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
3.基本完成古镇老街建设及3至4个重点宅院的修缮工作。
4.完善梁皇山通山公路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5.创建省旅游强镇。
大佳何镇
做好宁海湾大佳何区块招商项目的包装、政策处理、土地报批、挂牌等前期工作。
强蛟镇
1.做好宁海湾强蛟区块游艇俱乐部项目招商并力争启动建设。
2.完成峡山古渔村策划方案的编制、论证、评审工作,启动部分建设。
3.完成峡山码头区块的城市设计研究,并启动政策处理工作。
4.创建省旅游强镇。
深甽镇
1.做好温泉休闲度假区外围环境的美化、绿化工作。
2.金海大酒店顺利施工,争取主体工程竣工验收。
3.配套温泉休闲度假区适度发展农家餐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