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宁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宁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联社)是沟通城市和乡村、联系工业和农业、连接生产与消费的特殊行业的经济合作组织,为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正科(局)级机构,参照群团机关管理。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平台;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培育发展特色农产品基地和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及棉花和防汛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
(四)负责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和开展农民经纪人培训工作,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面向农业农村的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载体;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业。
(五)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六)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之间的交流活动。
(七)创建服务于全县经济与社会事务发展的其他经济组织和服务平台,具体负责中国(宁海)模具城建设、管理、服务等工作。
(八)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权,负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管。参与协调全县合作经济组织的布局调整。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县供销联社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社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协调机关各科(室)及与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社机关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全年工作思路、重点工作、总结起草、公文稿审核和社务信息编写工作;负责会务安排、公务接待、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保密、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人事监察科
负责社机关及集体独资和控股企业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所属企业的干部;负责管理全系统的党务、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全系统离休干部和社机关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处理和综合治理、安全保卫、人事档案、计划生育、群众团体等工作;指导机关及企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三)财务计统科
负责社机关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负责社有资产运营的监管,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社有资产流失;指导、监督所属集体独资和控股企业的财务、内审和计统工作,负责各类计划编报、会计报表的编报和财务档案的管理;负责指导、监督社有资产的管理,办理社有资产处置的有关手续和社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签订及租费收缴工作;负责所属企业基建项目申报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四)合作经济科
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组织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参与组织兴办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专业协会,做好“三位一体”工作,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负责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系统合作事业发展和基层社的组织建设、法制工作。维护供销社系统各组织及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参与和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各类交流活动;开展农民经纪人培训工作。
(五)经营管理科
负责对县社控股、参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开发的管理指导。督促指导各企业的质量、计量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推进社办工业企业发展。负责模具城管理、发展,打造各类模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校企合作,产学研基地培育建设和模具产业人才的培训服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职数
县供销联社机关编制16名(含后勤人员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人员)。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科长6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