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 宁政办发200541号 | |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5年6月1日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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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序用电和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 |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当前供用电形势和省市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的科学调度,确保供用电有序稳定和居民生
活、重要单位、重点行业用电需要,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年有序用电和电力迎峰度夏工作通知如下: 一、供用电形势预
测 预计2005年我县电量需求约为10.7亿千瓦时,网供电预计8亿千瓦时,加上地方热电厂发电量1.6亿千瓦时和水电发电量0.11亿千瓦时,电量缺口在1亿千
瓦时左右。预计2005年夏季电力最高负荷可达21万千瓦,市网分配负荷指标为11万千瓦,最大缺口10万千瓦,平均缺口6万千瓦。因此,今年夏季供用电形势十分严峻。9
月份电力供需矛盾将会有所缓和,但季节性、阶段性缺电现象仍将继续存在。 二、工作原则 (一)确保安全原则。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错(限)多少”
的原则,科学合理调度,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保证重点原则。确保有限电力资源高效利用,努力保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重点工程建设用电和重要机关、部
门工作用电以及学校的照明用电。 (三)有序用电原则。实行“停三供三”、“停四供三”和“停五供二”循环方案。根据网供电量和实际负荷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供限电
措施。 (四)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要求,由县供电部门负责有序用电方案的调度,各镇乡、街道负责做好企业让电的思想工作和督促、
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节约用电。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在夏季气温低于32℃、冬季气温高于0℃时,一律不准使用空
调,其它气温段提倡少用、不用空调(夏季气温超过32℃,如要使用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定为27℃)。倡导全县企业和居民主动节约用电,提倡少用、不用空调。 (二)
分类控制保重点。按照“损失少、影响少”和“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限制工业企业(尤其是高能耗企业)的生产用电、商贸服务企业和机关办公的空调用电、户外广告和装饰灯用
电,减半使用街道、道路照明路灯,努力确保城乡居民的生活用电,尤其是每日17∶00—23∶00灯峰时段的基本生活用电,确保党政重要机关、军队、金融机构、医疗、学校
等重要单位和部门工作用电,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和农业生产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用电。 (三)发挥企业自备电力设施作用。各镇乡、街道要积极做好配有自备发电机组
企业的思想工作,在网供电时段尽可能多用自备发电机组供电,少用网供电,主动让电于民。 (四)鼓励地方电厂顶峰发电。充分发挥宁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补充供电作用,
继续实施热电厂顶峰超发电力燃料补助和协议用电燃料差价补偿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发、超发电力。 (五)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落实好企业错峰用电计
划。根据电力供需状况,按照“保、调、限、停”和“缺多少、错(限)多少”的原则,认真落实各个时段的错峰计划。 (六)加强电网运行管理。严格遵循“限额管理,以
供定需”的原则,严肃调度纪律,严禁超指标用电。对各镇乡、街道、园区线路用电负荷实行指标管理,对超过负荷指标的线路,实行拉闸限电,并按1∶2的比例扣减供电时段的用
电指标。同时,加强电力设备的运行管理,健全和完善电网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七)加强信息沟通和舆论
宣传。县三电办和供电部门要在新闻媒体上及时通报电力供应情况和负荷预警、信息公告,充分利用短信等技术服务平台及时向电力用户发布有序用电信息,切实做好停电通知工作。
县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有序用电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力度,加强供用电形势宣传,报道县政府“让电于民”等有序用电举措及节约用电典型事例,同时对违反有序
用电规定的现象予以曝光,营造“群策群力,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县政府调整由邵兴杰副县长为县三电工作领导
小组组长。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健全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有序用电检查小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企业三电工作的监督、检查,引导企业、居民认真做好有序用电工
作,自觉落实错峰、避峰和节约用电措施。县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有序用电工作。县经贸部门负责三电工作的管理协调,督促商场、市场、超市落实有序用
电措施;县供电部门负责及时掌握全县供用电情况,统筹平衡,优化电力调度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值班制度,及时抢修故障,努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县旅游部门负责督促
宾馆、饭店落实有序用电、节约用电措施;县建设部门负责亮灯工程、道路照明有序用电措施;县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好有序用电的治安秩序;各新闻单位负责供电形势信息和县政府有
序用电各项举措及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以取得广大电力用户和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五年六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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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经济管理 电力 通知 | |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团、新闻单位。 | | |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5年6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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