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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宁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网站地址:    http://www.nhjsw.gov.cn
 地址:    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196号
 工作职责:   

㈠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宁波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计划生育政策措施;指导基层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

㈡协调有关部门编制我县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统计数据分析研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执法检查;受委托制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综合协调人口问题,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四)组织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与落实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五)制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

(六)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指导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编制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制定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编制全县计划生育药具计划,指导药具的合理使用。做好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八)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联系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交通等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

(九)调查研究和掌握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计划生育和有关人口方面的涉外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㈠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政务信息、保密、保卫、督办、电子政务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工人事、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指导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系统技术人员职称考评工作。负责编制县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建经费的预、决算草案及经费的划拨和核算;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制订计划生育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电话:65582595

(二)规划统计科

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协调有关部门编制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口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人口预警机制;参与分析研究全县人口统计数据,发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信息。负责人口学会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计划生育的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负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

电话:65585064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草拟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性文件;负责调查研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基层依法行政,查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承担县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和再生育对象的审批事宜及特殊情况再生育对象的核实上报工作。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制订和评估;负责落实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指导乡镇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工作;联系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交通等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

电话:65582187

(四)宣传技术科

    负责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新闻、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县计生系统干部培训。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规划、规范和管理;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的监督、检查、管理和节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负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规划和规范;制订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鉴定、治疗和管理,做好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和母婴保健工作。

电话:65590798

 公开电话:    0574-65582595
 电子邮件:    rkjsj001@ninghai.gov.cn
 负责人:    胡绒妙
 监督电话:    0574-6558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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