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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设9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承担县政府办公室日常政务和事务联络工作,收集、编印县政府领导活动情况和《县政府大事记》;负责文电收发、核稿、文印、档案、保密工作;管理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章、介绍信;负责对上级来文、下级请示提出初审意见,处理其他来文抄件;参与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参与内外宾的接待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了解、分析、综合全县政府工作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主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全体会议主要领导讲话稿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文稿;承办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安排、材料准备、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参与综合性调研和县长兼管工作的调研;做好县长日常工作的服务,办理并反馈县长交办事项
(三)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督查县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确定的重要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承担县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负责督查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长召集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上级政府及县政府领导批示的传达、落实、督查及办理情况的反馈;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督查网络和制度建设,开展全县政务督查业务指导;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四)信息科
负责收集、筛选和处理政务信息,编辑政务信息刊物;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网络和制度建设,开展全县政务信息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各类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的信息收集传递;负责向上级政府报送政务信息以及有关政务信息工作的联络沟通工作。
(五)应急管理科
负责应急职守和信息汇总工作;研究提出行政应急机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应急预案管理,指导督促专项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应急信息网终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负责建立专家数据库,组织和管理专家组活动;负责与应急专项领导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紧急事项;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承办县应急办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经济科
联系工业、三产、工商行政、农业、水利、国土资源、农村和扶贫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副县长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为主起草分管副县长的讲话稿和有关文件;参与分管副县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办理有关文电。
(七)科教文卫科
联系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副县长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为主起草分管副县长的讲话稿和有关文件;参与分管副县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办理有关文电。
(八)法制综合科
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建设的综合调研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有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参与上级立法机关的立法调研,办理上级立法机关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办理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并报上级政府备案;组织清理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编辑印发本县规范性文件汇编;为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做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试点有关工作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业务指导、申报和协调工作;承办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制业务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行政复议科
受理并审理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办理以县政府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指导和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起草行政复议工作的配套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涉及行政复议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对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进行调查统计、分析研究,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和上报;受理并审理县政府的行政赔偿案件,了解、研究全县行政赔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规范公共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和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承办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报送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县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接受和办理行政执法投诉事项;负责对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具体工作作出安排;组织实施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
县政府外事办公室
负责县政府外事工作。
县政府驻外办事处
负责信息的收集、传递和交流,负责本县副县级以上领导赴驻地的接待服务工作。
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
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重要内、外宾接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承办县领导委托及上级下达的接待任务;制订重要来宾的接待计划;负责接待经费的审核和支出工作;负责接待档案的建立;参与对外联络工作;承办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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